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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州市发票缴销已开始涉及三类纳税人

目前,我市已开展发票缴销工作。
此次发票缴销,经市国地税局协商,涉及三类纳税人:
一、本次营改增纳税人尚有未缴销地税发票的,必须先到地税办税服务厅办结发票缴销手续后,再到国税办税服务厅领用发票。
二、对于已领用国税发票却迟迟不配合缴销地税发票的纳税人,国税机关将对其实施控票,并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。
三、对于暂不需领取国税发票的纳税人,应于2016年9月30日前到地税机关办理地税发票缴销手续。
地税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表示,纳税人对所领用的地税发票缴销情况不清楚或有疑问的,可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、当地国地税机关办税服务电话或到办税服务厅现场咨询,也可登录江苏国税电子税务局(网址:http://etax.jsgs.gov.cn)、常州地税局网站(网址:http://cz.jsds.gov.cn/)或关注常州国税、常州地税微信公众号进行咨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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